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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座”藏摄像头,男子非法销售窃照器材获刑

发布时间:2024-04-29 10:35:55来源: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案件作出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因触犯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需支付人民币一万元的罚金。据了解,林某在其网络店铺中擅自销售外观与普通墙面插座无异、但内部藏有摄像装置的插排样式摄像头,具备秘密录像功能,且难以被察觉。自2023年2月至11月,林某通过此店铺累计销售了这类摄像头,非法获利达人民币五千余元。部分售出的摄像头经鉴定被确认为窃照专用器材。

在庭审时,林某虽承认知道销售窃照器材可能违法,但他坚称自己已经向客户充分告知了相关情况,并且客户都承诺仅将摄像头用于正当目的,因此他认为自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然而,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林某为了谋取利益,不顾可能引发的后续违法行为,法治观念淡薄,多次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明确构成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

鉴于林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还违法所得及缴纳罚金,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宣判后,林某表示将不上诉。

本案主审法官强调,当前社会,尽管科技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个人信息也面临着被泄露和滥用的风险。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严重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极易导致泄密、非法调查、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公民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都构成了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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