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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百货公司碰瓷宇树被最高法谴责 一场“碰瓷”闹剧终以公正裁决落幕

发布时间:2026-02-25 11:35:32来源:
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电子狗”专利侵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不仅驳回原告露某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更罕见地直接点名批评该公司,直指其行为精心算计、反复无常,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成为规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标志性案例。这场看似普通的专利纠纷,实则是一起典型的“碰瓷式维权”闹剧,主角之一的露某美公司,经营范围仅为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与智能机器人领域毫无关联,却借专利之名恶意纠缠知名机器人企业宇树科技,最终难逃司法的公正裁决。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25年6月。当年6月25日,露某美公司受让了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令人费解的是,这家从未涉足智能机器人、电子设备相关业务的食品百货公司,在获得专利所有权仅5天后,便火速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宇树科技制造、销售的“Gox”机器狗产品侵犯其涉案专利权,由此开启了这场恶意诉讼闹剧。
诉讼过程中,露某美公司的一系列操作尽显“碰瓷”本质,其诉讼策略的算计与态度的反复无常,被最高法完整认定为滥用专利权的恶意行为。在诉讼初期,该公司仅提出500元的象征性索赔,却同时主张“赔偿金额以法院审计为准”,并暗指宇树科技侵权获利高达数千万,意图通过这种方式,既规避高额诉讼费,又借虚高的潜在赔偿金额向宇树科技施压。一审法院经细致审理查明,宇树科技的被诉产品,缺少涉案专利中“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和“可变色的仿生毛皮”三项必要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称的“油漆变色”“外衣更换”等,也根本不能等同于专利中的“可变色仿生毛皮”。2025年9月,杭州中院一审依法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露某美公司并未收手,反而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上演“反复无常”的操作:在二审询问结束仅1天后,该公司突然将此前临时提高至8000万元的赔偿请求,火速回调至最初的500元。这种前后矛盾、毫无逻辑的索赔变动,充分暴露了其主观恶意——并非为了维护自身合法知识产权,而是以专利诉讼为工具,试图干扰宇树科技的正常经营,甚至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审理中,明确援引《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法院指出,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其受让专利后无任何实际实施专利的意图,仅以诉讼为手段滥用专利权,既精心算计诉讼费成本,又以虚高索赔施压被告,完全违背了诚实信用这一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案件受理费全部由露某美公司承担。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为宇树科技洗清了冤屈,更向全社会释放出明确信号: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激励研发的“护盾”,绝非个别企业投机取巧、“碰瓷”牟利的“工具”。近年来,随着科创企业的快速发展,类似的“专利碰瓷”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无研发、无生产的企业,靠收购低质专利发起恶意诉讼,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阻碍了科技创新的步伐。
此次最高法的严词谴责与公正判决,无疑为这类恶意诉讼敲响了警钟:任何企业和个人行使权利、参与诉讼,都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和诚信原则,滥用诉权、恶意“碰瓷”不仅会面临败诉、承担诉讼成本的后果,还会损害自身商誉,甚至可能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对于科创企业而言,此案也提供了重要启示——面对“碰瓷式维权”,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积极抗辩,留存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强自身专利布局和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从源头规避恶意诉讼陷阱。
一场“碰瓷”闹剧终以公正裁决落幕,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创新、维护市场公平的坚定决心。唯有让知识产权回归保护创新的本质,坚守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才能营造鼓励创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科创企业安心搞研发、放心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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