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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深科技定增价格

时间:2021-08-24 19:53

  什么是“向大股东定向增发”

  我摘录了关于定向增发的一则文章,希望有助于你理解这个问题
所谓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购、合并及资产重组中,上市公司以新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为对价,取得特定人资产的行为。证监会于2001年底出台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和2002年9月出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已经为今后推出定向增发制度预留了空间。由于定向增发是一个相对比较敏感的市场话题,过去只有少数公司进行过定向增发试点,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制定关于定向增发的规范意见,为在较大范围内推行定向增发打好基础。
一、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实践
在过去的数年中,一些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方式,将母公司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挽救处于困境的上市公司。一是直接定向增发,如“巴士股份”,向母公司定向增发5000万股国有法人股,换取母公司持有的两家公交公司;二是在资产置换过程中,国有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因资产置换产生的差额部分,以向国有股股东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的方式补齐,如“深惠中”、“龙头股份”。
2、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新股方式,吸收合并下柜公司或者另一家上市公司。“清华同方”是第一家,以后陆续又有“三九生化”、“青岛双星”、“正虹科技”、“宁夏恒力”、“新潮实业”、“亚盛集团”等10余家上市公司采用了这种方式。增发对象既有国有股股东、法人股股东,也有个人股股东,增发方法是国有股换为国有股,法人股换为法人股,个人股换为个人股,其中,个人股在发行满三年后可上市流通。目前,清华同方的个人股持有已满三年,经交易所同意已上市流通。今年,我国证券市场上发生了第一起一家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吸收合并另一家上市公司的情形,即上海第一百货定向增发吸收合并华联商厦后更名为百联股份,在法律问题和会计处理上都进行了诸多突破和创新。
3、通过定向增发法人股进行上市公司之间业务整合和控股关系整合。如1999年,“大众出租”向“浦东大众”定向增发法人股,换得“浦东大众”的出租车实物资产及投资权益。重组后,“大众出租”以交通运输业为主,企业更名为“大众交通”;“浦东大众”注重于生物医药环保高科技产业,企业更名为“大众科创”。同时,大众科创通过定向增发取得了大众交通24.74%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二、定向增发的功能定位
1、定向增发不同于公开增发
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都是新股的增量发行,对其他股东的权益有摊薄效应,但二者有重大区别:(1)定向增发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重组和并购,而不是从公众投资者手中筹资;(2)定向增发的对象是特定人,而不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3)定向增发的对价不限于,还包括非资产(包括权益)、债权等,而公开增发必须以认购;(4)由于特定人不同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不需要监管部门予以特殊保护,定向增发的条件可不受《公司法》关于三年连续盈利及发行时间间隔的限制;(5)定向增发不需要承销,成本和费用相对较低;(6)市场对定向增发与公开增发的反应不同。通过定向增发置入的主要是有连续盈利记录的经营性资产,从而挽救困境上市公司,或使优势上市公司实现良性扩张,增发行为容易得到投资者认同;而在公开增发的情况下,投资者往往对上市公司“高价圈钱”不满。
2、定向增发是上市公司重组、收购、合并的重要工具
定向增发制度推出后,将涉及资产重组、收购、吸收合并、股份回购等方方面面。
(1)定向增发与资产重组:定向增发导致资产的注入或债务的解除,因此,所有的定向增发同时又是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这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2)定向增发与上市公司收购:定向增发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促进上市公司收购,许多定向增发会涉及到上市公司收购问题。当初大众交通向大众科创定向增发法人股时,就隐含了这层意图,实际上也的确成功地使跃跃欲试的收购者望而却步。
(3)定向增发与吸收合并:定向增发曾经是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下柜公司的主要手段,今后也将是上市公司通过企业兼并进行扩张的重要工具。
(4)定向增发与股份回购:回购非流通股份和定向增发流通股份配套使用,能给非流通股转入流通提供一条有效通道,改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普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
三、定向增发涉及的若干实质性问题
1、制度设计上最基本、最核心的政策考量
(1)定向增发的目的是为上市公司收购和资产重组提供金融工具。定向增发解决了上市公司收购重组中股权转让障碍和融资手段欠缺的难题,体现了对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疏导”与支持的一面。
(2)推行定向增发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实质性的资产重组,并以此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优化证券市场资源配置。
(3)在规定定向增发的实质要求和具体程序时,要特别注意保护上市公司原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4)尽管有巨大的障碍需要逾越,《公司法》、《证券法》仍是推行定向增发的法源。同时,还要注意与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并购重组规定的协调配合。
2、关于定向增发和“特定人”概念的界定
(1)定向增发是作为上市公司收购和重组的手段而设计的。
(2)定向增发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以区别于以现有股份为对价的存量调整。
(3)定向增发的对象是特定人。所谓特定人,指在董事会推出定向增发议案时,名称、身份以及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都业已确定的人,这样使定向增发区别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配售行为。特定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不要求特定人具备一定的资格,也不对特定人的数量作出规定,一方面是因为我国II制度缺乏,另一方面,通过一系列聘请中介机构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安排,已经把特定人限定在有相当实力且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少数人了。

  1996—1997年深发展A股的大概走势情况

  1996.4月-8月---涨200%,
1996.8月-1997.2月---横盘整理
1997.2月-1997.5月 ---涨150%,
传奇人物林园当年在这支股票上发的家

  一则定增公告引发的血泪史,是什么意思

  龙生股份荣登牛股榜单不是因为其全年涨幅出奇,而是其短期涨跌变化实在惊人,从3月26日上涨至6月2日最高价,最大涨幅超过1500%,期间的连续20
个涨停成功实现5倍上涨。6月3日至9月2日,经历股灾洗礼,跌幅又高达77%以上。暴涨原因源自公司今年3月的一剂定增催化剂公告:拟定增募资72亿元
投向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相关项目,通过本次定增,不仅国内超材料龙头光启科技将成为公司控制人,募投项目达产更将为公司年新增超16亿元的利润,
然而正是这推动股价暴涨的重组事宜却在12月12日被中止审查,背后资金暗战值得监管层深思。
是这件事。

  深科技应该是国企吧,是国企是不是就有改革重组可能

  请看公司公告:

  深科技:关于参股公司开发晶增资扩股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6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17-080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开发晶增资扩股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指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 :指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联实业”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联升级基金”: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Epistar” :指EpistarJVHolding(BVI)Co.,Ltd.,为晶元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亿光电子” :指亿光电子(福建)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亿冠晶(福
建)光电有限公司”),为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CountryLighting”:指CountryLighting(BVI)Co.,Ltd.,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开发晶” :指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
“木林森” :指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LarganBright” :指LarganBrightHoldingsCo.,Ltd.
“诠晶光电” :指深圳诠晶光电有限公司
一、交易概述
1、 开发晶为本公司持股36.34%(直接持股33.87%,间接持股2.47%)的合营企
业,根据开发晶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做大做强LED产业,增强开发晶资本实力,加快培育及布局LED细分市场业务,以及未来上市安排之考虑,开发晶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投资者国联实业及其间接控股子公司国联升级基金。2017年12月25日,协议各方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国联实业和国联升级基金合计投资80,000万元人民币,持有31.01%股权,并成为开发晶第一大股东。其中,国联实业投资70,568.54万元,持有27.35%股权;国联升级基金投 第1页共7页
资9,431.46万元,持有3.66%股权。开发晶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本公司放弃大股东地位,持股比例降至25.07%(其中直接持股23.37%,间接持股1.70%)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参股公司开发晶增资扩股议案,其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开发晶增资扩股事项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终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标的估值定价公允。
3、 本次开发晶增资扩股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联实业”)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国有全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高敏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7C
成立时间:1992年5月28日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
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7.9.30(未经审计) 2016.12.31(经审计)
总资产 938,597 766,562
净资产 ……

  华为手机配件供应商有上市公司吗?

  华为手机配件供应商有上市公司。具体公司及其资料如下:

  1、高通公司:美国上市公司,高通公司为华为提供核心CPU。高通公司为全球通讯技术研发的领先企业,目前已经向全球多家制造商提供技术使用授权,涉及了世界上所有电信设备和消费电子设备的品牌。

  2、恩智公司:恩智浦半导体是荷兰著名高性能混合信号半导体电子企业,2006年从飞利浦公司分拆上市,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半导体公司。恩智浦是华为的“十年金牌供应商”。

  3、英特尔公司:美国上市公司,英特尔是华为的“十年金牌供应商”。英特尔和华为在2012年正式签署解决方案合作协议,在ICT领域展开了深入的合作,从服务器、存储到数据中心产品和解决方案,从虚拟化技术、云操作系统到云应用,从技术合作、联合实验室到共同的市场领域拓展。

  4、德州仪器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半导体跨国公司,以开发、制造、销售半导体和计算机技术闻名于世,主要从事创新型数字信号处理与模拟电路方面的研究、制造和销售。于华为被评定为联合创新奖。

  5、松下公司:是日本的一个跨国性上市公司,为中国华为提供的众多产品质量良好,被评定为优秀质量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揭秘华为核心供应商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德州仪器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松下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高通

  是那些上市公司和华为会作

  华为不是上市公司。
因为华为在创办的初期,作为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同时为了吸引人才,任总大量稀释了自己的股份,这就是华为的全员持股。既是员工又是股东,所以华为能万众一心,蓬勃向上,企业的执行力特别强。如果华为上市,就会有成千上万个千万或亿万富翁,这些人发展的动力就不会很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