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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放出来股票涨多少
股票中实际控制人持股多少容易把股票涨上去
当然是控股的越多越容易涨上去,这里的控股是指掌控流通股,一般来说,你至少要控制30%以上的流通股,才能控盘,这时还得注意有没有别的庄,想要完全控股,至少得50%了,但也要注意,别超过了总股本的30%,否则就触发要约收购了!不过庄家都有很多帐户,一般不会让一个帐户持有很多同一股票,这样的话容易上持股排行榜,会被别人直接看破的。 股票涨多少钱卖出才不亏
这个要看你的手续费率
通常是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还有印花税
只是卖时有,沪市股票还有1元过户费
大概10.07元以上不会亏!按较高水平算! 股票涨多少点卖出才不亏本
1.网上交易的线%可以保本,包括买和卖的费用。如果佣金比0.25%更低些的话,这个数字可以更小些。
2.股票组合,最好控制在三只以内,不要超过五只。具体品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还是看自己的判断了。也可以分出1万的资金来做做权证。权证收印花税、过户费,佣金可以区别股票单独商定,交易成本低;而且可以进行当天回转交易,所以适合做短线。但权证的风险很大,在开始之前您最后先学习下相关方面的知识,并且做下模拟盘。
因为佣金的最低收费是5元,所以交易金额太低就不划算了。按0.25%的佣金计算,单次交易金额在2000元以上才合算。但是,2000元之上就没有更多优惠了。
3.彼得·林奇,美国的明星基金经理说他的止损在7%。但没有证据说明设在哪里会更好些。看自己了的喜好了。做短线%以内。止赢就更没有一定的说法了。只是熊市确实不应该贪多,建议设在10%。其实设置多少并没有多大关系,关键是触线后一定要坚决卖出。事实上,很多人的止损止赢形同虚设。当然,并不一定要等到触线后才行动,按自己的判断来行动就好。
4.江恩《华尔街45年》,迈吉《股市趋势技术分析》,斯波郞迪《专业投机原理》,墨菲《期货市场技术分析》,这些都是技术分析的经典,也就是短线的必读书。不过,看书是需要耐心的,千万不要刚看两页就去套用实践。还有,尽信书不如无书,在看书实践的过程中要形成自己的看法。
祝君好运! 6.56买了500股的股票,涨到多少才不亏?
6.62元 黄光裕出来前一个月和当天会不会股票涨停
有很大的概率会涨,不过也说不定,利好出尽是利空,下跌也是有可能的。国美系有三家上市公司,A股的国美通讯、中关村,港股的国美零售。实际上这三家公司受黄光裕出狱传闻影响,已经涨了一波。 国美黄光裕为什么坐牢
“内幕交易罪”认定悬疑
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与黄光裕案相关的单位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基本证据确凿,而涉嫌非法经营罪是否证据确凿尚不得而知。
而在内幕交易罪项下,曾经有三家上市公司惹来猜疑,其中包括ST金泰(7.70,-0.22,-2.78%)(600385.SH)、中关村及*ST三联(600898.SH)。
ST金泰系黄光裕之兄黄俊钦控股,在2007年中国股市大幅震荡之际,曾经创下42个涨停7个跌停的神话。也由此创下了中国证券历史N个超级纪录:连续涨停板纪录最多;定向增发规模最大(80亿股);纸上财富额最大(黄俊钦财富直逼亚洲首富李嘉诚)。
然而,黄光裕2008年11月17日晚被公安局带走的起因,即被认为与ST金泰的股价操纵有关。然而,在起诉书被公开的部分内容中,暂时还未看到ST金泰的身影。
三联商社(6.60,0.05,0.76%),其大股东由三联集团易手为国美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2008年5月份前后,三联商社曾出现连续12个涨停板,随后受当年“5·30”股市大跌影响出现连续5个跌停板,股改停牌前又补上了两个涨停板。
“在大股东股权拍卖易手这一阶段,三联商社股价剧烈变动,极可能就是黄光裕被稽查的导火索。”有人如此评断。
事实上,这样的评断并不无道理,2008年11月28日,就在黄光裕涉案后的一个多月,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回答关于国美电器董事长黄光裕案件提问时,明确表示黄光裕涉嫌三联商社、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案被稽查。
“早在2008年3月28日和4月28日,证监会对三联商社和中关村这两只股票的异常交易即已进行立案调查。两家上市公司在重组、资产置换等重大事项过程中,黄光裕控制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鹏润投资)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证监会已依法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或者,三联商社同样会成为黄光裕案中的匆匆过客,而最终落在黄光裕内幕交易罪名之下的,可能仅仅是已经逃不掉的中关村
根据被公开的检方起诉书,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使曹楚娟、林家峰等79人的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科技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13.22亿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时,79个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6亿余元,这还不包括许钟民种自留地做老鼠仓的30个股票账户所获得的9021万余元的账面收益额。
很显然,这是黄光裕与许钟民同陷内幕交易指控的原因,而检方能够言之凿凿的证据,也是黄光裕最终难逃内幕交易法网的篱墙。
事实上,早在2009年12月10日,就有媒体称,“由于检方审查时限用尽,黄光裕案即将提起公诉。案件目前可以确定的罪名是内幕交易,指控事实只有一起,即黄光裕利用上市公司中关村重组进行内幕交易,黄光裕对此指控供认不讳。”
据消息人士透露,在黄光裕被控的三项罪名中,单位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基本证据确凿,而涉嫌非法经营罪是否证据确凿尚不得而知。
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非法经营罪,就像当年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等罪一样,属于企业家经常不慎陷入的常规犯罪,比之首富赤裸裸犯罪来说,显得有些淡然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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