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
工信部也会对前期整治出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日前,国新办举行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发布会。据了解,2021年,工信部针对的治理,开展了专项行动,采取一系列措施,总体效果比较明显。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依据职责,继续强化的治理。下一步,工信部也会对前期整治出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于整改不到位、落实效果不好的,工信部将在整治基础上纳入信用管理。
工信部近期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的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测试,为治理侵害用户权益问题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和保障能力。
无信用信息记录企业 限制参加招标代理
近日,为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四川省印发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已于7月1日起试行,配套的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也同时启用。
据了解,在四川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包括省内机构和省外入川机构),均应通过信用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和申报,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具体操作是,招标代理机构可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点击“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系统”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其中,基本信息和良好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自主诚信录入,不良信用信息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录入。信用管理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情况自动计算得分,自动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
需要注意的是,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所填报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配合管理部门的核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信息经核查发布后,不得擅自修改,发现弄虚作假的,按《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处理(不良信用信息评价标准扣分)。
信用管理系统启用以后,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结果,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在竞争性委托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中可限制D级信用等级及无信用信息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
来源丨征信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