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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印花税谁交
股权转让印花税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部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拥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拥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部贴花。当事人如果各执一份,则均应全部征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首先,转让方是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是平价转让的,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按照万分之五。双方都需要进行缴纳。其次,转让方是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则按照万分之五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中华人民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由谁承担?
双方约定吧,应该没什么特别的吧
印花税怎么交纳直接到国税局交还是报税时一齐交
印花税不是缴纳,而是贴花。
1、印花税是地税,不属于国税;
2、印花税的缴纳方式是自行贴花,不须申报;
3、当发生了印花税应税业务时,应在当月向税务机关申购印花税票(向邮票一样,面值及税额),购买后在相应的业务凭据(合同、证照等)粘贴,这叫贴花,再在花票上划双红横杠(须贯通凭据),这时纳税义务完成,所贴花就是完税凭证,但多购未贴的花不能作为完税凭证。
4、如果印花税额巨大,业务凭据没有足够的空白空间供贴花使用,也可以当月填写申报表(我们这儿叫综合申报表,什么地税都可以申报),交钱纳税后,将完税凭证粘贴于业务凭据上。
5、不论是购花缴纳还是申报缴纳,都会给你付款凭证和完税凭证,付款凭证用于做账冲现金进费用,完税凭证用于粘贴完成纳税义务。但要注意的是多购未贴的花不能作为完税凭证,只有粘贴并划红杠才能算作完成纳税义务。
6、印花税总体税负不重,没有必要不交,除非某个合同整体不上台面,否则,凡是合同均应贴花。
请问,房产交易中印花税由谁来交谢谢!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房地产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的印花税由哪一方承担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购销合同印花税是买方交,还是卖方交,
双方都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