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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要闻:主团拼单购买私募 监管出手了

时间:2021-06-20 12:33

     因为私幕基金只对有资格的投资者开放,而且启动门槛不低于100万元,所以许多投资者被拒之门外。所以,有很多遵纪守法意识淡薄的小私募和券商从业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诱骗热衷于私募投资但对风险知之甚少的投资者“组团”购买,但罚单也随之而来。

     日前,中信证券山东营业部四名员工在销售私募基金时,私自组织投资者“拼单式”买入基金,并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发出了警示函。经过查证,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邹平黛溪三路营业部的张涛、刘爱萍、孙春燕、王立平等人在销售“江苏高投掘金一号新三板投资基金”时,分别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问题:一是没有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的风险;二是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三是私自组织投资者汇入指定客户的账户;四是没有落实客户的实名制管理要求。

     山东监管局表示,上述行为反映出当事人合规意识淡薄、执业行为不规范,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4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四名自然人张涛、刘爱萍、孙春燕、王立平以书面形式发出警告函。

     德邦证券的一名员工也违反了这一规定

     同客户合作购买资管产品

     此外,德邦证券一名员工曾让客户违规拼单。四月七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曾就张某梅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一事发出通知。

     上海监管局表示,经查,张某梅在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凉城路营业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与客户共同出资,购买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共同承担约定收益和风险。

     上文所述事实,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也违反了证监会第133号《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订)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依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方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

     私人资本运营销售混乱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机构或个人。机构方面要求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方面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此外还要求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这样的资金门槛常常把一些投资者拦在门外,致使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诱骗不合格投资者。

     去年7月份,深圳证监局披露称,很多私募机构诱导不合格投资者通过借钱投资、拼单凑单购买等满足形式上的合格投资者门槛或认证程序要求,致使高龄购买者、依靠退休金或救命钱进行投资等情况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