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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券商资管被警示!发生了什么?
广东证监局公布了对广发资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大集合产品公募化改造多项安排不利,广发资管被认为未勤勉尽责,投资者权利保障不到位。广东证监局要求,广发资管应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合规稳健展业。
广发资管发布该产品的清算报告,这只刚完成公募化改造不到半年的25亿规模产品宣告终结。从最早的分级产品成立开始计算,“存活”时间达9年。
广东证监局公布的另一份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书显示,广发证券旗下营业部员工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张某在广发证券东莞长安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由其管理账户并进行收益分成,也即通常所说的“代客炒股”。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从业规定》以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关于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规定。基于此,广东证监局认定张某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客户开发服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今年4月,广发证券泉州温陵路证券营业部被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证监局指出,该营业部个别员工存在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便利的违规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涉案员工亦被出具警示函。
今年1月,广发证券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员工陈某伟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理由是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
截至2021年年底,广发证券共设立营业部284家,其中广东省营业部数量多达124家。“树大有枯枝”,在分支机构众多的情况下,对一线员工的合规管理成为重中之重。
另外,上月广东证监局还曾公布一起针对广发证券员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与资管运维组工作人员周某新,因在履职中可实时获取广发证券某自营账户交易指令等未公开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超1亿元,并明示亲属从事相关交易,从而招致监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