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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上市流程

时间:2021-10-24 10:56

  公司怎样在香港上市?

   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
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
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H股上市和搭红筹上市的区别有哪些

   问题有点模糊。“H股”应该是指香港上市吧。大陆中概境外上市一般都是通过“红筹模式”,上市结构一般分两种:并购结构和VIE(又叫“协议安排”)结构。香港上市除了红筹模式以外,还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流程,也就是通常说的“H股”,这个通道曾经停了一段时间,近期新三板的“3+H”就是属于这个类型 内地企业如何到香港上市

  内地企业选择境外上市,目前香港是最热门的首选地,香港是全球重要的资本市场之一,由于香港的地理位置及融资多样性等特点,受到很多企业的追捧。
本文针对香港上市做个全方位的介绍。
香港上市的条件
 

   为什么有的公司在h股上市之后又在a股上市了

   在A股和H股双上市可能有多重考量:(暂时就不说结构上的意义了,看题主的意思似乎是企业已在A股以境内结构上市了,现在赴港双上市。这样的例子不太多,都是大公司,一般的民企是以红筹境外结构赴港直接上市的)
1、财务上的考量:
(1)股权融资:在A股上市,后续增发、定向增发要审批,流程漫长而且不一定批的下来。在香港则不然,增发的话Accelerated Global Tender一夜就搞得定
(2)债权融资:在H股上市披露等方面对境外机构投资者要友好的多,评级机构给予评级也更为方便,较易融资。
(3)较易引进PE投资人
(4)A股收购股票不能用来换股,港股可以被用来并购境外企业
(5)两个市场的估值理论上的趋同(虽然A股现在普遍PE比H股高的多,但A股毕竟是在一个结构性下调的开始long-term derating)
2、非财务上的考量
(1)较易与国外同行达成合作。A股上市对境外同行还是很陌生,而且财报基本没有可读性,又没有国际券商研究,极难达成国际合作。有香港上市的部分则不同,一来大家财报都透明、会计准则类似,而来信息又多又对称,容易平等的达成合作。
(2)地方政府支持。话说虽然没有地方政府支持企业想A股上市都难,但是政府要是换了界,同时在香港上市的身份就不一样了。 香港上市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香港股本证券基本上市规定如下

  财务要求:
A、主板
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并须符合下列三项财务准则其中一项:

  盈利测试

  2.市值/ 收入测试

  
3.市值/ 收入/ 现金流量测试

  
股东应占盈利: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 (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盈利,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 万港元)

  
市值

  盈利测试: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

  市值/ 收入测试:上市时至少达40亿港元

  市值/ 收入/ 现金流量测试:上市时至少达20亿港元

  收入

  市值/ 收入测试: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市值/ 收入/ 现金流量测试: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现金流量

  市值/ 收入/ 现金流量测试: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注:交易所可接纳为期较短的营业纪录,并/或修订或豁免上述的盈利或其他财务准则规定。

  B、创业板

  创业板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包括:

  日常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于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2,000万港元

  上市时市值至少达1亿港元

  (II) 可接受的司法地区

  《主板规则》第19章和《创业板规则》第24章规定了海外公司寻求在联交所作主要上市时的基本要求。《主板规则》第19.05(1)(b)条和《创业板规则》第24.05(1)(b)条及相关解释列明了海外公司寻求在联交所作主要上市时对于股东保护的标准。

  注册在香港或其他已接纳的司法地区以外的申请人寻求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联交所将根据每个案例的实际情况来考核,申请人要表明其能为股东提供的保障水准至少相当于香港提供的保障水准。2013年9月,联交所及证监会刊发经修订的「有关海外公司上市的联合政策声明」(「修订联合政策声明」)。修订联合政策声明旨在:提高上市程序的透明度;为寻求在香港作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的海外公司提供清晰的监管指引;以及维持香港金融市场的质素。

  (III) 会计准则

  新申请人的账目必须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国际财务汇报准则》或《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只适用于中国发行人) 编制。

  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A、主板

  如属海外注册成立的主板新申请人正寻求于本交易所作第二上市,本交易所可接纳其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在若干情况下按个别情况,接纳其他会计准则编制的账目。

  B、创业板

  创业板新申请人(其主要业务活动并不包括地产发展及╱或投资)若已经或将会同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NASDAQ全国市场上市,则其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账目可获接纳。

  (IV) 是否适合上市

  必须是本交易所认为适合上市的发行人及业务。
如发行人或其集团(投资公司除外)全部或大部分的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则其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合上市,除非其所从事或主要从事的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

  (V) 营业纪录及管理层

  A、主板

  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至少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这实际指该公司:

  在至少前3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

  2.在至少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拥有权和控制权大致维持不变
 

  豁免:

  在市值/收入测试下,如新申请人能证明下述情况,本交易所可接纳新申请人在管理层大致相若的条件下具备为期较短的营业纪录:

  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及行业中拥有足够(至少三年)及令人满意的经验;

  2.在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

  B、创业板

  创业板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

  管理层在最近2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
 

  件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豁免

  在下列情况下,联交所可接纳为期较短的营业记录,及╱或修订或豁免拥有权及控制权维持不变的要求:

  新成立的「工程项目」公司;

  矿业公司。

  (VI) 最低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预期市值至少为

  主板:2亿港元

  创业板:1亿港元

  (VII) 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

  主板:5,000万港元

  创业板:3,000万港元
 

   香港上市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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