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
国有股东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案例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想把一个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平价转让给另一个控股子公司(全国有股份),还需要评估吗
依法仍需要评估。该交的税,问你们的财务人员。我国无“股权重组条例”这部法律。可加我详说。
我们是国有企业,持有某家上市公司股票A,现在拟转让部份股票A,但是我们不控股,转的股数也不多,问是
这是必须的 国企是国家的不是个人的
股东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如果要抛售,利益如何实现
因为是间接持有,因此一定是通过子公司或者控股的其他公司来实现的。因此,如果要抛售,首先是所控制的公司抛售得利益,然后该股东的利益体现在所控制的公司上。
国有参股企业将其参股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是否经国资委审批
首先你要看这家国有参股企业是不是直接由国资委参股的,如果是由国资委直接参股的,那么他转让长期投资当然要经国资委审批;如果转让方只是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的下属企业,这种情况就不一定了,要看各地实际的管理规则,不过一般情况下,这样情况的股权转让应该在公司法规范下操作就没有大的问题了。
上市公司与未上市公司有哪些本质区别
家里的局域网一般属于百兆以太网,最古老的集线器已经淘汰了。
家里用的路由器只是比交换机多了一个路由拨号功能,它同时具有交换机的全部功能。
30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整理稿)
内容来自用户:童线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
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系列之一:破产重整助S*ST兰宝重生
负债累累被暂停上市
兰宝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宝公司”)原名长春兰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总股本为2.4亿元,其中,第一大股东为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辽宁合利实业有限公司。发展初期,兰宝公司始终处于一个稳步前进的状态。然而,由于兰宝公司投资失败,致使其下属企业被迫停产,大量外债无力偿还。2003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亏损数额达12亿元以上,2006年5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兰宝公司的股票暂停上市。依据2006年兰宝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兰宝公司的总资产为5亿余元,总负债为11亿余元,净资产为-6亿余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兰宝公司若不能实现转亏为盈则将面临退市风险。
2007年4月28日,兰宝公司的债权人上海美东房地产有限公司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申请宣告兰宝公司破产,此举将本已债务缠身的兰宝公司逼到了破产与退市的死角。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批准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吉林高院”)批准,2007年6月14日,长春中院受理了兰宝公司破产一案并指定兰宝公司破产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至此,兰宝公司破产案成为了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我国首例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经验总结法律应用的突破【完美执行,首创记录屋漏偏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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