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
都从某角度体现了这良苦用心
金融脱实向虚由来已久,政府和监管态度是非常明确对此严管严处的,特别是去年新冠疫情的冲击,“脱实”已久的米国等强国,饱受供应链不完整之苦,更加坚定了社会主义中国“稳链强链保链”的长远决心,人口、土地、教育、信贷货币等一系列政策,都从某一角度体现了这一良苦用心。
普惠金融是各级提的最多之一,量化角度也很多:有普惠覆盖率、首贷占比、户均贷款金额、延期还本政策使用占比、信用贷款占比、涉农贷款占比、应收账款融资、普惠金融创新等,不可谓不努力,但是银行信用的介入,某些时候不过延缓了信贷风险暴露时间,且后爆风险因“埋雷”时间长,对市场的杀伤力可能更大。
窃以为壮大普惠金融贷款总量,从推动商业信用建立“无信不立”的严肃环境,或是当前各方更加应该着手发力之处!
我们知道:现实交易环境中,商业信用的羸弱,病不取决于普惠小微的信用。可以说,普惠小微其实反而是商业信用环境中“强者通吃”的受害方,它们战战兢兢以垫资、赊销等方式供货给“强势的买家”,货款拖延支付或到期不付,基本上普惠小微大都只能是逆来顺受的样子陪着小心,生怕“买家”一不开心,将自己给甩了便断了自己一条销路。
如何加快推进市场经济下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引入人行征信来引导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定可有效推动体系建设。
众所周知,中国人民银行中登网已是金融机构信用信息查询和收集的主渠道,新建了动产融资统一公示系统,加上已有的企业(个人)征信平台,征信异议专项证明公示系统,通过商业守信违约行为的登记公示,强制推动社会信用的整体提升。具体思路是:加大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和质押登记情形下债务人违约案例,由垫款银行、担保公司主动将应收账款债务人违约信息上报征信平台,企业征信查询信息中新增一栏“商业违约”,那么该应收账款债务人征信信息中的这一违约行为得以曝光。如债务人有异议,可以向人行或登记银行提供异议证明材料,比如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证明、债务人起诉应收账款债权人或已或生效判决等,由此选择在征信异议系统中记载相关异议情况,或直接申请消除商业违约记录。
通过倒逼方式,将商业交易中强势一方的商业行为纳入到公共监督之下,相信有助于整体商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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