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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年月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

时间:2021-08-05 09:16

  ST 信通(600289)投资者索赔征集

  涉嫌违法事实

  2017年12月6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号)

  北京盈科(合肥)张炎律师建议索赔条件暂定为

  自2016年1月8日起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亿阳信通股票,且在2017年12月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费用负担

  诉讼费:诉讼费由法院收取,与律师费无关,投资者缴纳给法院后,胜诉后由法院按比例退还,缴费比例约为2.5%-0.5%,数额越大,比例越低,具体标准见《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涉嫌违法事实、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