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马乐老鼠仓
中登公司曝出多大的“老鼠仓”
21亿。
2018年7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涂欣、涂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二审刑事裁定书》, 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公布的裁定书来看,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涂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管理岗位工作期间,利用其具有的证券账户查询权限,知悉了相关信托产品、金融机构资管产品的股票拥有及变动情况等未公开信息,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其弟弟被告人涂欣,涂欣按照涂健的指令以实际由涂健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进行操作。同时,涂欣也利用其控制的多个他人证券账户跟随交易。累计趋同买入金额人民币超21亿元,趋同交易盈利347万多。
老鼠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涂欣、涂健与一般“老鼠仓”的行为稍有不同,涂健利用的是自己工作的职位之便,获得其他私募大佬的操作信息从而获利。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7)》实施以来,不断有因“老鼠仓”而落网的人,从基金业老鼠仓领刑第一人韩刚,到2年操作老鼠仓获利1883万的马乐,再到非法获利2826万的陈志民。证券交易员通过亲友预先低价买入股票,然后公司再建仓拉升该股票,故老鼠仓不但没有风险,而且还能获得高额回报,但它损害了公司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导致所服务的机构严重亏损。
“老鼠仓”究竟有多大危害
估计不小 还得好好考虑阿 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 最高检抗诉最高法为哪般
据报道,中国最大老鼠仓案宣判,马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并处罚金1884万。马乐表示服判,不上诉。但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提出抗诉。一审、二审控辩双方激辩,三级检察院抗诉。最高检抗诉最高法为哪般对马乐案又会造成什么影响
据了解,马乐从06年7月起就职于博时基金 ,历任研究员、研究部公用事业与金融地产研究组主管兼研究员、特定资产投资经理。2011年4月就任基金经理时,几乎是博时基金最年轻的股票基金经理。涉嫌操控10亿元股票交易获利超1800万。由于最高检抗诉最高法,马乐案备受关注。有媒体称,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这种情况实在是罕见。那么,最高检抗诉最高法的原因是什么?最高检认为,马乐案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量刑明显不当。
2014年9月22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控辩双方主要围绕案件的适用法律及相关量刑展开激辩,焦点主要集中在马乐的行为应认定为“情节严重”还是“特别严重”。10月20日,广东省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而广东省检察院却认为,终审裁定依然错误,并于11月27日提请最高检抗诉。
中国最大老鼠仓案最终结果如何专家认为,结果可能有两个,一个是认为原判没有问题,维持原判。第二种可能就是认为适用法律有错误,依法改判,无论是维持还是改判,都体现的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全国最大老鼠仓马乐案再审改判是否违背有利于被告原则
不违背,因为再审是检察院抗诉引起的,有利于被告的原则不是绝对的,限于被告上诉但检察院没有抗诉的情形,与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一致的。 请问基金老鼠仓是什么,有什么危害吗
“老鼠仓”指的是基金经理在用基金的资金买入之前,先用个人资金在低位建仓,等到基金资产把股价拉升到高位后,个人率先卖出股票获利的一种非法行为。陷入老鼠仓的基金经理有:上投摩根唐建、融通基金张野、景顺长城涂强、长城基金韩刚、刘海,等等。为了防止“老鼠仓”,基金公司经常会要求基金经理上班期间上缴手机,在投研部安装探头等。不过,如果真要做“老鼠仓”,那监管机构和基金公司靠防是防不住的,只有通过自律、适当的事前事中监管,以及查出一桩严惩一桩,才能真的形成行业规范。 什么是基金老鼠仓
“老鼠仓”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在使用公有资金拉升某只股票之前,先用个人资金在低位买入该股票,待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其率先卖出个人仓位进而获利的行为。
最出众的是上投摩根的唐建。唐建自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起便以其父亲和第三人账户,先于基金建仓前便买入新疆众和的股票,其父的账户买入近6万股,获利近29万元,另一账户买入20多万股,获利120多万,总共获利逾150万元。是中国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查处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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