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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

时间:2021-09-29 00:04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后,使普通股总数增加,重新计算每股收益,导致每股收益被稀释。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当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融资时,由于转股选择权的存在,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于正常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从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在经营业绩和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相对提高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

  因此,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计算和列报稀释每股收益

  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与股份期权的假设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却会增加普通股股数,从而导致每股亏损金额的减少,实际上产生了反稀释的作用,因此,这种情况下,不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报告期或以后期间享有取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潜在普通股主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稀释每股收益与摊薄每股收益的区别:

  摊薄每股收益是指净利润扣除了非经营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非经营损益指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代表了无稀释和充分稀释情况下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数值越大,越接近基本每股收益,这两个指标之间的差异越小,说明公司资本结构对每股收益的最大稀释幅度越小,对股价的估值有间接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