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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标准

时间:2021-12-14 17:28

  碳交易的总体架构

  总体而言,碳交易市场(见图1)可以简单地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配额交易市场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满足其减排;自愿交易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出发(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其目标。
1、配额碳交易市场
配额碳交易(见图2)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买家在“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s)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JI)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CERs)和减排单位(ERUs)。
1)欧盟碳排放配额
欧盟碳排放配额简单地说就是欧盟国家的许可碳排放量。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了国家分配方案(NAP),明确规定成员国每年的二氧化碳许可排放量(与《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标准相一致),各国政府根据本国的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碳排放配额。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使用完碳排放配额,则可以出售;一旦企业的排放量超出分配的配额,就必须从没有用完配额的企业手中购买配额。
《京都议定书》的减排目标规定欧盟国家在2008—2012年平均比1990年排放水平削减8%,由于欧盟各成员国的经济和减排成本存在差异,为降低各国减排成本,欧盟于2003年10月25日提出建立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该体系于2005年1月成立并运行,成为全球最大的多国家、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该体系的核心部分就是碳排放配额的交易。
欧盟排放贸易体系共包括约12000家大型企业,主要分布在能源密集度较高的重化工行业,包括能源、采矿、有色金属制造、水泥、石灰石、玻璃、陶瓷、制浆造纸等。航空业可能在2011年加入到这个体系中。
2)协商确定排放配额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附件1缔约方国家(发达国家)之间协商确定排放配额(AAU)。这些国家根据各自的减排承诺被分配各自的排放上限,并根据本国实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对超出其排放配额的部分或者剩余的部分,通过国际市场购买或者出售。
协商确定的排放配额只分配给附件1缔约方国家(发达国家),因此很多东欧国家特别是俄罗斯、乌克兰、罗马尼亚等近年来由于制造业的衰退,成为排放配额市场的净出口国与最大受益国。东欧国家的排放配额盈余被称为“热空气”,由于这些“热空气”并非来自节能与能效提高而是来自产业缩水,所以大部分国家不愿意购买这些“热空气”,因为花钱购买这些配额似乎并不具有减排意义。
3)核证减排量
核证减排量(CER),指的是附件1缔约方国家(发达国家)以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非附件1国家(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合作(通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实现的核证减排量可经过碳交易市场用于附件1国家完成《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的承诺。核证减排量是碳交易配额市场中最重要的基于项目的可交易碳汇。
4)排放减量单位
指联合履行允许附件1国家通过投资项目的方式从同属于附件1的另外一个国家获得排放减量单位(ERU)。附件1国家在2000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项目可以申请成为联合履行机制项目,但是联合履行机制产生的排放减量额只在2008年1月1日之后开始签发,因此联合履行机制比起清洁发展机制,发展相对不够充分。
2、自愿碳交易市场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见图3)早在强制性减排市场建立之前就已经存在,由于其不依赖法律进行强制性减排,因此其中的大部分交易也不需要对获得的减排量进行统一的认证与核查。虽然自愿减排市场缺乏统一管理,但是机制灵活,从申请、审核、交易到完成所需时间相对更短,价格也较低,主要被用于企业的市场营销、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等。虽然目前该市场碳交易额所占的比例很小,不过潜力巨大。
从总体来讲,自愿市场分为碳汇标准与无碳标准交易两种。自愿市场碳汇交易的配额部分,主要的产品有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开发的CFI(碳金融工具)。自愿市场碳汇交易基于项目部分,内容比较丰富,近年来不断有新的计划和系统出现,主要包括自愿减排量(VER)的交易。同时很多非政府组织从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的角度出发,开发了很多自愿减排碳交易产品,比如农林减排体系(VIVO)计划,主要关注在发展中国家造林与环境保护项目;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联盟(CCBA)开发的项目设计标准(CCB),以及由气候集团、世界经济论坛和国际碳交易联合会(IETA)联合开发的温室气体自愿减量认证标准(VCS)也具有类似性。至于自愿市场的无碳标准,则是在《无碳议定书》的框架下发展的一套相对独立的四步骤碳抵消方案(评估碳排放、自我减排、通过能源与环境项目抵消碳排放、第三方认证),实现无碳目标。

   怎样进行碳交易,虽要具备什么条件。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进行碳排放权交易的条件目前尚不成熟。中国现在还没有确定减排总量,因此还不具备进行交易的基础。随着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加快,中国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会越来越严格,减排目标可能也会越来越定量化。在此基础上,中国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利用市场手段减排的做法都会实现,但这要有一定的时间过程。 怎么做碳交易

   碳交易(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也就是购买合同或者碳减排购买协议(ERPAs),其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
通常来说,碳交易可以分成两大类:其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其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和减排单位(ERUs)。
世界银行和国际排放贸易协会(IETA)去年10月发布的《2006年碳市场发展状况与趋势分析》显示,无论就其市场价值或是成交量来说,截至2006年9月,EU ETS都是全球最大的碳市场,其成交额达到189亿美元,占全球碳市场总规模的87%,而同期CDM的成交额仅为碳市场总规模的11%。
实际上,早在《京都议定书》生效的同年,欧洲气候交易所(ECX)就上市了EU ETS下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除了ECX外,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CCFX)也交易着相似现货和期货合约。此外,法国的Powernext Carbon是主要的欧盟二氧化碳排放配额现货交易市场。
除了排放权买家多集中在欧洲的因素外,适宜的场内交易机制为EU ETS框架下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事实上,对于历史上大多数大宗商品而言,标准化的场内交易都是推动该品种成交量上升的重要动力。而在为排放权市场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及定价参考的同时,场内交易也为交易所本身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利益。各地希望上市排放权相关品种的举动也正基于对温室气体排放更为有效的控制以及相关经济利益的考虑。 碳排放 相关法规、规定

   一般是指新股的发行定价比市场上同类型的股票的市盈率或其他相对应能够产生可比效应的价值对比下存在一定的价格上的溢出,这种就是新股溢价。 碳交易在中国的现状是怎样的

   碳交易在中国的现状:
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在即
自2011年我国确定7个碳交易试点、进入碳交易元年起,碳交易市场在不断成熟,发展在提速。按照时间表,全国统一碳市场有望在2017年正式启动。业界普遍认为,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启动,未来需要让更多企业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中,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数据也需要更加准确。
按照目前的时间表,全国统一碳市场将于今年启动。所谓碳交易,即碳排放权交易是给企业排放设定上限,通过配额交易降低减排成本的重要制度。也就是,通过市场机制而非行政命令的方式,使节能降碳工作的成本由全社会共同分担。当前,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将以基准线法为主,鼓励减排的政策工具必须从行政命令型、财税鼓励型向市场型转变。
早在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广东、深圳等七个地方开展碳交易试点。2013年6月,深圳率先启动了碳交易,拉开了中国碳市场的帷幕。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要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顺利过渡,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这一市场启动运行后,将成为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当中规模最大的市场。
到2020年力争建成制度完善、交易活跃、监管严格、公开透明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实现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与此前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交易范围不同的是,除了电力、水泥、电解铝三大行业外,他5个行业等后续条件成熟时逐步纳入。“目前,电力、水泥、电解铝3个行业已公布碳配额分配方案,将率先进入碳交易市场。” 什么是碳交易

   就是发达国家减少碳排放的成本很高,但是又必须完成减排(现在发达国家减排指标很严格)指标,于是到相对成本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花一些钱帮助你减排(完成的指标算他的),而发展中国家得到人家花钱,自己实际减排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