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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开市倒计时 交易重点关注八个问题

时间:2021-11-03 21:07

    11月2日深夜,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2件基本业务规则及31件细则指引指南。

    至此,北交所7件基本业务规则已全部发布,9月17日率先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业务指南,10月30日发布了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及6件配套细则和指引,11月2日则发布了交易和会员管理2项基本业务规则。

    北交所表示,下一步,北京证券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部署下,还将陆续发布涉及QFII和RQFII证券交易、发行上市审核标准的适用要求等相关业务规则,持续做好市场制度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开展企业培训、投资者教育、会员接纳等规则实施的准备工作,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开市和平稳运行奠定基础。

    答:没有。北交所交易规则整体延续了精选层交易制度和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既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也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以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

    申报数量上,通过竞价交易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此外,股票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同理,除北交所另有规定外,证券的收盘价通过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该交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答:不可以。根据交易规则,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个时间不接受撤单,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答: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北交所公告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累计涨跌幅、成交量和成交金额,以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