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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集团股东减持

时间:2021-10-15 04:35

  扭亏为盈庞大集团发公告称2019年预计盈利1-1.5亿元

  文  Autodealer综合

  近日,庞大集团披露2019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显示,预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0 万元到 15,000 万元,而2018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5,541.02 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则为为-425000万元到-420000万元,而去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4,119.09 万元。

  对于2019年的经营状况,庞大集团表示,在报告期内由于资金紧张导致整车采购不足,销车数量的减少造成经营收入、成本、税金及附加及销售费用的大幅减少;2018 年度为快速回笼资金低价出售车辆和达不到厂家指标冲回返利导致当年毛利异常低,2019 年度公司部分品牌毛利逐步回归正常。

  对于扭亏为盈原因,庞大集团在公告中表示,2019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对当年利润影响金额为43.5亿元左右,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公司完成重整产生债务重组收益。

  庞大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3日,在2010年的时候,这家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汽车经销商。数据显示,庞大集团曾在全国拥有1035家经销网点,包括834家专卖店、134家汽车超市和69家综合商场。

  在汽车行业低迷的背景下,汽车销量持续下滑,部分车企也被边缘化,上游和下游汽车供应商受到牵连。在这样的环境下,庞大集团陷入了破产重组和债务危机中无法自拔。

  2019年5月,庞大集团向北京冀东丰借款1700万元,因逾期无法偿还,最终被北京冀东丰上诉至法院。2019年9月5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为由,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同月,深商控股、元维资产、国民运力三家公司宣布将组成联合体,成为庞大集团重整意向投资人。

  经过三个多月的重整,目前庞大集团已经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庞大”变更为“ST庞大”。

  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下降7.5%和8.2%。由于汽车市场依旧持续低迷的状态,中汽协预测2020年汽车销量降幅降至2%左右,再加上疫情的突发,预计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将会进一步下滑。

  庞大集团当前所遇只是汽车市场的一个缩影,面对汽车市场整体下滑趋势,庞大集团2019年扭亏为盈成为定局,但是想要在2020年实现7亿元的盈利目标,还是有很大的难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庞大集团高管为什么减持股票

  庞大集团高管减持股票
主要目的是套现
持有比股票更好

  庞大集团赠转股能到股民手中吗

  是的,所有股东都能收到转赠股票的。

  庞大集团因披露信息违规被证监会处罚了吗

  2018年5月16日,庞大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经查,公司实控人庞庆华、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武成、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公告显示,2015年3月4日,庞庆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筒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权益变动报告书》),称2015年2月16日至3月3日期间其一致行动人信达民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庞大集团”股票16,200万股,占庞大集团总股本的5%,其中通过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减持4,60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11,600万股。

  公告强调,庞庆华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未如实披露其一致行动人当时仍实际控制和拥有相关“庞大集团”股票的事实,遗漏披露其通过涉案收益互换进行融资的安排。庞大集团2015年3月4日披露的《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系按照《权益变动报告书》口径进行披露,相关内容亦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庞庆华为庞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冀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冀东物贸、中冀贸易为庞大集团的关联方。2015年3月2日至5月27日期间,庞大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冀东物贸、中冀贸易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2.4 条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应当子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指出,2016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向庞大集团出具《调查取证通知书》。《调查取证通知书》明确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我局侦办的庞大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需调取你处下列有关证据”。庞大集团在《调査取证通知书》上盖章确认已收到,庞大集团董事会秘书刘中英作为“证据持有人”签名。同日,公安机关对庞庆华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向庞庆华出具《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武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亦知悉上述事项。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一)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庞大集团对其被调查的情况应当予以披露,但庞大集团并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实,有相关工商登记资料、庞大集团公告、资产管理协议、收益互换协议、庞庆华出具的承诺函、授权文件、情况说明、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单据、公安机关文书相关人员笔录等证据在案证明。

  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事实,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

  庞大集团未披露涉案关联交易、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对庞大集团的该两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庞庆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武成、刘中英。

  本公司有几个股东

  若想查询某些公司的股东情况,如股东人数、股东比例等等,可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1、登陆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

  2、将想要查询的企业名称输进去;

  3、点击确定,即可得到对应的查询结果。

  通过查询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公司的注册时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组成、股东占比以及股资实际出资情况等。

  此公司名下有几位股东

  子公司名下有几位股东,此公司名下有好几个股东,但是股份不一样,所以股东就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