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优先股有利于
为什么要有优先股
一、优先股定义: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是公司的一种股份权益形式,持有这种股份的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享受分配,通常为固定股利。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大部分公司一般都规定,如果公司盈利出色,达到事先约定的标准,优先股的股息有一定的上浮空间,而公司即使在盈利不佳的时候也要优先保障优先股的股息派发。当然获得这些优先是有代价的,就是优先股股东除非涉及到优先股赎回等特别议案,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二、优先股的优点:
1、财务负担轻。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如果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这种股利可以不付,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2、财务上灵活机动。由于优先股票没有规定最终到期日,它实质上是一种永续性借款。优先股票的收回由企业决定,企业可在有利条件下收回优先股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财务风险小。由于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属于公司股本,从而巩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举债能力,因此,财务风险小。
4、不减少普通股票收益和控制权。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票每股收益是固定的,只要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优先股票成本率,普通股票每股收益就会上升;另外,优先股票无表决权,因此,不影响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
三、优先股的缺点:
1、资金成本高。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能抵减所得税,因此其成本高于债务成本。这是优先股票筹资的最大不利因素。
2、股利支付的固定性。虽然公司可以不按规定支付股利,但这会影响企业形象,进而对普通股票市价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到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当然,如在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企业盈利很大,想更多地留用利润来扩大经营时,由于股利支付的固定性,便成为一项财务负担,影响了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四、中国发行优先股的原因:
优先股对于市场来说不会构成冲击。发行优先股可以满足上市公司融资的需求,同时因为优先股与普通股的风险和交易方式不同,现在的股票市场投资者一般都属于风险追随者,不会投资风险低尤其是不上市的优先股。也正是优先股不上市,因而不会造成从二级市场中抽走资金的现象。反之,由于优先股的发行提升未来的盈利能力,只要承诺的分红比例小于公司的成长性,反而构成了对公司的利好,可以支撑股价上涨。 优先股
对于高成长企业来说,承诺给优先股的股息与其成长性相比而言是比较低的。同时,由于优先股相当于发行无限期的,可以获得长期的低成本资金,但又不是负债而是资本,能够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优先股基本不稀释原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就保障了原来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利益,新股发行就从利空变成了利好。
优先股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股市产生过大的泡沫。假定中国已经存在优先股制度,平安保险1200亿融资可以改为优先股,参考其2007年每股净资产14.6元,利润2.11元,普通股分红0.5元,而优先股分红率应高于普通股,假定公司成长性为0,分红率为40%,每年的股息可达到0.84元,再承诺附加优先分配、溢价赎回等条款,就可以适当提高发行价格,参照市场收益率和存款利率,发行价至少可以达到20元,发行60亿优先股就可以完成融资计划。虽然股本扩大了将近一倍,但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就不会如此之大;同时由于优先股的发行价在20元左右,也就限制了普通股的疯狂上涨,抑制了股价产生过大的泡沫。更为重要的一点,因为优先股发行价格低,大股东股本被稀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股东的盲目融资冲动。
将大小非减持的股份转化为优先股,缓解市场压力。最近计划推出的可交换债因其发行规模限制,并且实际上等于是保本,可能实际推广时会受到大小非的较大阻力,而将大小非的普通股转换为优先股,首先市场抛压减轻,同时大小非等于获得了公司的高息,保证了其流,并且仍然可以协议转让,不影响大小非的随时退出。由于其价格低,很容易在市场上找到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接盘。
现在股市经历长期的下跌,融资功能基本丧失,而一旦没有融资功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的动力就会丧失,这是当今中国股市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此时一些公司仍然有融资要求,此时如果恢复优先股发行,公司融资问题就可以解决,使得公司得到长期的发展动力,尤其是因为缺乏资金而面临困境的一些企业,优先股堪称救命稻草。在市场稳定之后再逐步恢复普通股的发行上市,并且可以根据公司的情况适时赎回优先股,缓解公司的债务压力,并且市场稳定后,投资风险释放,投资者又会愿意购买普通股。这一过程等于公司首先用优先股筹资,而后用普通股置换优先股,投资者先进行低风险投资而后置换为高风险投资,双方各得其所。这也是美国和巴菲特都选择购买优先股的重要原因。
结合中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特点,首先要尽快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在法律上承认优先股的地位。其次,鼓励优秀大企业发行优先股,让广大投资者认识到优先股的优势,为今后大面积普及作铺垫。第三要完善后续制度,在法律上规定发行的优先股必须要有配套的溢价赎回、转换制度,保护优先股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双方的利益。
哪种优先股对公司有利
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 (ordinary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
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先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
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要看适合那种类别的了。
优先股会带来什么
周末,证监会关于推出优先股有了最新消息:“积极开展优先股研究工作,条件成熟时将尽快推出”。
其实,从去年底就有了“优先股”的相关消息,新任主席力求从制度创新上解决股市的顽症,值得大加赞扬。
所谓优先股,在国外是成熟市场常用的融资工具,是指在股利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上有比普通股优先的权利;当然,在享有这些优先权利的同时,优先股投资者也要放弃一些其他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对公司治理不享有表决权。一般在公司发行优先股时,会在每股优先股上约定固定的股利,每年不论公司经营业绩如何,公司都需要按照此约定的股利向持有优先股的股东派发红利。
由于优先股的制度性特殊规定,给投资者以及股市会带来几方面的变化:
1,优先股不上市,只在交易所流通,或可以由大股东赎回,因此可以减轻二级市场的压力,尤其是面对跌跌不休的大小非解禁抛售,造成股市长期低迷的问题,一旦把配股、增发等再融资转为优先股,股市的再融资压力将会大大减轻,超跌6年的市场将会获得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2,对于上市公司来讲,发行优先股,相当于发行了无限期,企业可以获得低成本融资,不仅融资成本低,而且有助于提高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得到提高,目前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普遍可以高看一线,有利于提高市场估值和定价,提振二级市场的指数和股价。
3,由于优先股是约定固定收益,因此可以把大量未上市的国家持股部分转为优先股,使之既可以获得长期稳定投资收益,又可以缓解二级市场的接近抛压。而上市公司管理层必须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勤奋经营,用分红回报投资者,否则就面临违约的风险。
4,如果控股股东拥有大量只能拿红利的优先股,将迫使大股东分红和送转股,可提高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也会吸引更多的战略投资者,股市长期低迷的趋势有望得到改观。那些长期流连在
房地产、黄金、银行理财产品等市场资金,以及居民储蓄,就可能转战股市,为市场带来比
FII 和 RFII
总共4000亿更多的新增资金,高喊了很久的“4万亿元养老金入市”,“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局面也有可能改变,那么长期低迷的中国股市久就有望获得巨额投资活水,不仅解决了信心问题,也解决了新增入市资金问题,股市就有望走牛,形成赚钱效应,正如“5.4”前夕肖主席说的,股市就有望成为实现“中国梦”的重要载体。
其实,中国梦的实现,仅有口号是不行的,优先股制度有望通过制度改革创造股市新生,其意义堪比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甚至超过股改。
期待优先股!
优先股对股市的影响
优先股的发行对股票市场影响难言正面。一方面,上市银行目前平均股息率在3%-6%之间,低于优先股股息率,优先股的发行或导致部分以稳定股息收益为主的银行普通股投资者转向优先股,对股票市场进行减持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迫于资产负债率压力而发行优先股的国企的普通股股东将面临企业利润被优先级较高的优先股股东侵蚀、投资收益率下降,利益受损将引发普通股股东的减持行为。
国内的上市公司都有优先股吗?
我国上市公司没有发行优先股!基于这种状况来分析,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是我国《公司法》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缺乏法律依据。二是优先股是必须以固定的股息率回报优先股股东,如今的上市公司里大多数分红水平低于国际上优先股股息率!对于发行优先股,上市公司没有积极性!
优先股是什么意思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 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 (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 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 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 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 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 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 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 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 参与分配。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 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对于非累 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 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 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 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 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 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 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 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 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 ,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2) 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 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 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3)转换方式: 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 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 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 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
- 上一篇:国泰君安滞涨,国泰君安君弘可靠吗
- 下一篇:放量高换手率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