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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的内部沿革

时间:2021-09-08 06:38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监基字[2001]8号文批准,于2001年5月22日在深圳正式成立,是中国第二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和上海设有分公司。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投资管理、内控体系、组织架构等各方面充分体现了“新基金、新体制”。
法定代表人:高峰
成立时间:2001-05-22
注册资本:12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怎么样

  简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05月20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基金品种开发、基金销售及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刘宏
成立时间:2005-05-20
工商注册号:
企业类型:分公司
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05单元

  融通基金公司算是大的基金公司吗

  差不多吧,也算中等型的基金公司

  融通基金为啥要堕随便扣款

  那就是这个基金,嗯,不是那么太理想,那你可以换一种基金进行投资。

  成立一个基金会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和开业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3)申请筹建基金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发起人情况;发起人协议;负责筹建工作的人员名单、简历;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发起人协议主要包括:发起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的出资方式及首次认购和在存续期间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发起人对主要发起人的授权等。
(4)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筹建期限内,不得开展基金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
(5)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就绪,由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筹建情况、验资证明、人员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及技术设施、基金管理计划与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公司章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四号《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制定。
(6)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领取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
(7)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公告费用由被公告的基金管理公司支付。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和申请程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三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修改章程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