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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深圳证券交易所app,深圳证券交易所怎

时间:2021-08-16 06:10

  1:请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账户用什么软件能在网上交易

  你的帐户如果最近一直在进行交易就不是休眠帐户。 这几年如果没有交易,帐户96年还没有什么网上交易,你应该到开户的证券公司开通网上交易功能。 网上

  2: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投资者互动平台有哪些要官方的,另外,有手机客户端吗

  手机软件快讯通

  3:如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某个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详细的流程,我一直都找不到在哪里

  方法一:

  第一,登录巨潮资讯网

  第二,右上角有搜索栏,可以输入上市公司代码

  第三,选择公告全文。把搜索公告的日期往前改,再输入关键字“招股说明书”即可。

  
 

  方法二:

  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上图
 

  4:如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

  我国(上海、深圳)股份制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1.《公司法》对股票上市的条件明确规定: (1)股票已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年赢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 (4)持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总股份的25%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在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纪行为,财务报表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上市公司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分部上市的办法进行交易。 在第一部上市的条件:公司实收股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向社会发行的股票占实收股本额的比例不低于25%;记名股东不少于25人。 在第二部上市的条件:申请上市的实收股本额要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占实收股本额的比例不少于10%,记名股东不少于300人。 3、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申请上市公司依照营业记录、资本数额、股票市价、资本结构、获利能力、股权分散程度及股票的流通性等指标,将不同的上市股票分为三类。 一类股票上市条件:主体企业,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须在3年以上,且具有连续盈利的营业记录,实际发行的普通股总面值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最近一年度有形资产净值与有形资产总额比率在38%以上,且无累计亏损;税后利润8年度决算,实收资本额的比率要求在前面2年均应达利10%,记名股东人数在1000人以上,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0.5%以下的股东,其持有股份之和应占实收股本总额的25%以上。 二类股票应具备条件:公司申请发行股票前一年有形资产净值占有形资产总额不低于20%,普通股实行发行面值须在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上市企业最近一年有形资产值占有形资产总值比率不低于30%,且无累计亏损,资本利润率前两年均达8。%以上,最后一年达9%以上,股东人数不少于800人,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的0.5%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实收股东总额的25%以上;企业连续营业时间2年以上。 三类股票上市的条件:实收股本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最近年度股本利润达到10%以上;记名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上。 中国内地企业到联交所上市有什么要求 (1) 必须是在中国正式注册或以其他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必须受中国法律、法规的制约; (2) 上市后最少在三年之内必须聘用保荐人(或联交所接受的其他财务顾问),保荐人除了要确定该公司是否适合上市之外,还要向该公司提供有关持续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上市协议的专业意见; (3) 必须委托2名授权代表,作为上市公司与联交所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 (4) 可依循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但在联交所上市期间必须在会计师报告及年度报表中采用或国际会计标准。上市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必须是联交所承认的会计师; (5) 必须委任1人与其股票在联交所上市期间代表公司在接受传票及通告; (6) 必须为股东设置股东名册,只有在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票才可在联交所交易; (7) 在联交所在市前要与联交所签署上市协议。另外,每个董事和监事需向联交所作规定的承诺,招股书披露的资料必须是法例规定披露资料。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上市半年内不能出售该部分股票,半年以后仍要维持控股权。

  5:我96年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帐户在使用网上交易软件的时候,怎么说帐户不存在,需要在证券公司激活吗...

  不是买多少给多少。如果你持有对应的股票,那么是按一定的比例配给你。如果你没有对应的股票,去认购可转债,那么就和认购新股差不多了。

  6: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方案指引

  

内容来自用户:勤奋的谷佳禾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港股通业务方案指引
本指引仅供证券公司制定港股通业务方案时参考。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的港股通业务方案。
为指导证券公司制定开展港股通业务的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方案指引》,供证券公司制定业务方案时参考。本指引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写作框架,并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写作分工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第八部分技术实现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第二部分组织构架、第七部分会计核算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第三部分实施计划、第五部分结算业务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第四部分经纪业务、第六部分合规与风控管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对于上述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的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感谢。
一、港股通业务整体设计原则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经纪业务实际运行及管理情况,结合港股通业务的特点及规则要求,确定港股通业务的整体设计原则。
二、港股通经纪业务规划
证券公司需描述开展港股通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港股通业务相关决策授权体系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港股通业务授权体系,授权体系至少应当包含公司经营层、执行机构及分支机构三个层面,公司经营层至少要有一名公司副总裁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二、港股通部门职责及分工(证券公司如拟将港股通账户(含深港通、沪港通)与原根据证券公司港股通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