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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首次向公众发放的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公

时间:2021-09-18 04:04

  1:在我国,公募基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公募基金的起源 是1998年3月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该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运作与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范。1998年3月,金泰、开元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标志着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成为中国基金业的主导方向。2001年华安创新投资基金作为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的又一个阶段性标志。与此同时,对原有投资基金清理、改制和扩募的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之中,其中部分已达到规范化的要求,重新挂牌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的投资基金起步于1991年,并从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逐渐完善,从200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证券投资基金法》又讲基金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1991年10月,在中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时,“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深圳南山风险区批准成立,成为第一批投资基金。
此后仅于1992年就有37家投资基金经各级人民银行或其他机构批准发行。1992年11月,我国国内第一家比较规范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淄博基鑫”)正式设立。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第一只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淄博基金的设立揭开了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序幕。并在1993年上半年引发了短暂的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热潮。1993年初,建业、金龙、宝鼎三只教育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上海发行,共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当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基金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性和积累的其他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多数基金的资产状况趋于恶化。直到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

  2:公募基金一般首次能募集到多少的资金

  公募基金募集的资金数额取决于所发行的基金总量和价格,还要看市场需要情况以及主管部分的审批标准。

  3:中国的公募基金发展史

  1991年10月,在中国证券市场刚刚起步时,“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深圳南山风险区批准成立,成为第一批投资基金。此后仅于1992年就有37家投资基金经各级人民银行或其他机构批准发行,其中“淄博乡镇企业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第一只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1993年初,建业、金龙、宝鼎三只教育基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上海发行,共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当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1997年10月,全国共有投资基金72只,募集资金66亿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在1997年1O月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该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与交易,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运作与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1998年3月,金泰、开元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标志着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成为中国基金业的主导方向。2001年华安创新投资基金作为第一只开放式基金,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的又一个阶段性标志。与此同时,对原有投资基金清理、改制和扩募的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之中,其中部分已达到规范化的要求,重新挂牌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也为证券投资基金的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14年,我国境内共有公募基金管理人92家,管理资产合计47635.35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35531.47亿元,非公募资产规模12103.88亿元。

  4: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是否都属于公募基金吗

  目前我国的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都属于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发展比较受限制,与公募基金的规模相比是非常小的。

  5:公募和私募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募和私募的主要区别如下:

  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拓展资料

  公募证券因为涉及到众多的投资者,所以要比私募证券受到更多的限制,具备更高的条件。例如,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证券发行注册申报书;公开内部财务信息和有关资料;要求接受证券评级机构的资信评定,向社会投资者提供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有时需要提供抵押或担保,或者要求发行者的某些财务指标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等等。这些方面的限制和要求,会使发行者增加一笔成本费用,并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通常35个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如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注册程序。投资者要签署一份投资书声明,购买目的是投资而不是为了再次出售。

  公募基金--百科
 

  6:公募和私募基金是什么意思

  先说说基金是什么。举个例子:假设您有一笔钱想投资债券、股票啦这类证券进行增值,但自己又一无精力二无专业知识,钱也不算多,就想到与其他10个人合伙出资,就雇一个投资高手(理论上比我们高点的),操作大家合出的资产进行投资增值,牵头办这事。他牵头出力张罗大大小小的事,有关风险的事向高手随时提醒着点,定期向大伙公布投资盈亏情况等等,不可白忙,定期从大伙合出的资产中按一定比例提成给他,提成中的钱也有他的劳务费。上面这些事就叫作合伙投资。将这种合伙投资的模式放大100倍、1000倍,就是基金。这种合伙投资的活动经过国家证券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允许这项活动的牵头操作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吸收投资者加入合伙出资,这就是发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现在常见的基金。如果在民间私下合伙投资的活动,在出资人间建立了完备的契约合同,但还未得到国家金融行业监管有关法规认可的,就是私募基金。应该说法律既没有禁止也不鼓励,处于模糊地带,那种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相对可靠,因为资金监管是有效的,不会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其他的就不好说了。私募基金是从灰色区域里出来的,由于法律没有给私募基金见天日的机会,所以,私募基金在合法合规性上是有疑问的,这就导致了私募基金的不透明性。这种不透明在客观上又加剧了私募基金中的腐败、欺诈甚至犯罪等问题。从这一点来讲,法律本身是为了预防和惩治犯罪,但客观上却让私募基金在灰色区域里滋生了腐败、欺诈等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