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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可以划分为哪类金融资产

时间:2021-09-14 04:52

  长期股权投资属于哪类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包括种类

  1.长期股权投资就是长期股权投资是不属于四个分类中的任意一类的。
2.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最大的区别是前者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进损益而后者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进入当期损益的。
3.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可以是债券、基金、股票等等。
当持有被投资公司的股权达到一定比例的时候,即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享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时,这部分的投资资产就称为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准则2号长期股权投资。
如果低于一定的比例才能用准则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进行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是可以直接指定的。企业出于不同的目的可以自己指定资产到底属于哪一个类别。因此不存在什么划分的标准。只是在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上存在区别。

  按照金融资产的类别划分证券投资可以分为哪几类

  我们今年的整体我是提了一个年投资点

  金融资产的分类有哪些

  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金融资产的计量密切相关。因此,企业应当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将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是什么

  金融资产属于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库存、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就应按照管理者的意图、风险管理上的要求和资产的性质,将资产分为以下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上述四类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中反映;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在非流动资产中反映;金融企业的贷款,要根据贷款本身时间的长短来进行判断。
因为上述四类资产核算的具体要求不同,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不同,所以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应随意变更。
特别是第一类金融资产和后面的三类不能够相互重分类;后面的三类之间也不能随意重分类。
后面三类金融资产之间可以重分类,但是是有要求的,后面的相关会计核算还会涉及到这个知识点。比如持有至到期投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金融资产主要有哪几种分类

  企业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贷款、垫款、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等。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类:
金融资产的分类: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划分为此类的金融资产应当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同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在满足一系列条件之一时,企业才能将某项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明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听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等,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4、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一般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等,由于在活跃的市场上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从而可以划分为此类。
5、不同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
(1)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
企业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同时,金融资产具有资产的一般属性,一是收益性,即预期可以产生回报,二是风险性,即预期回报具有不确定性。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比具有流动性、人为的可分性、人为的期限性以及名义价值不变性等特点。

  什么叫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金融资产

  企业在取得一项金融资产时,若可确定其不属于货币资金和长期股权投资类,应根据企业管理当局持有该资产的能力及意图将其划分为四类金融资产。
1、第一类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类资产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准则规定,该类资产一经确定不允许再划分为其他三类,其他三类也不得再确认为该类资产。
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企业为短期获利目的而持有。例如企业从证券市场买入的股票投资,仅以赚取差价为目的。
三是企业明确指定该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第二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该类金融资产确认后以摊余成本计量。我们在判断该类资产确认时,应选择以下3个条件作为标准:
一是该资产到期日固定;
二是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三是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实务中,划分为该类资产的主要是企业购买的债券及国债投资。
3、第三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目。
该类金融资产主要是企业的各类应收款项及金融企业的贷款等,确认后以摊余成本计量。判断该类资产时亦有3个条件:
一是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如应收款项目;
二 是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三是非衍生金融资产。
4、第四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该类资产主要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划分为上述三类资产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该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公允价值变动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该类资产划分时应首先视管理当局意图,看是否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次要用排除法进行确认:
一是看其是否有可确定的金额,
二是看其是否有固定到期日,
三是看其是否有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日,若其中有一个是否定,则应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