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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时间:2021-09-13 19: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一科技”或“公司”)于 2021年 9 月 10 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或“控股股东”)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40 万元,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光

  一投资自筹资金。目前剩余资金仍在积极筹措中,其承诺将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归还完毕,但不排除还款计划存在可能无法按期实现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已归还占用上市公司金额共计 4,440万元,光一投资对上市公司占用资金余额为 20,487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89%。目前,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仍未全部解决。

  2、公司已启动诉讼程序进行追偿,申请查封、冻结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及龙

  昌明先生名下的资产,法院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下发《民事裁定书》(2021)

  苏 01 民初 2105 号,决定查封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先生持有的光一科技的

  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0)。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49 亿元。

  对于该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形,公司已进行详细说明。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月 2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9.4 条

  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以及 9.5 条项规定“上述违规行为存在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然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解决的”和第 9.5 条第(一)项“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资金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控股股东仅归还占用资金 100 万元,尚有 24,827

  万元未归还,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进展

  经与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及公司财务确认,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收到光一投

  资归还占用资金 34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光一投资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光一投资已归还占用上市公司金额共计 4,440 万元,光一投资对上市公司占用资金余额为 20,487 万元。目前剩余资金仍在积极筹措中,光一投资承诺将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归还完毕, 但不排除还款计划存在可能无法按期实现的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已启动诉讼程序进行追偿,申请查封、冻结控股股东光一投资

  及龙昌明先生名下的资产,法院已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下发《民事裁定书》(2021)

  苏 01 民初 2105 号,决定查封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先生持有的光一科技的股份。后期公司会根据查封及诉讼的最新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持续本次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同时公司也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偿还资金,保障公司权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