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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支持资

时间:2021-09-09 06:17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申报,对于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单独或组合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且发生不良的,按照本金中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各自承担风险部分的50%对相关机构进行风险补偿,涉及单家企业的年度风险补偿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申报时间及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申报时间

  2021年9月7日(星期二)至2021年9月21日(星期二),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二)2021年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申报

  对于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单独或组合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且发生不良的,按照本金中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各自承担风险部分的50%对相关机构进行风险补偿,涉及单家企业的年度风险补偿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若担保或保险机构已购买再担保或再保险等分散风险产品,需将已分散风险部分资金从代偿或赔付计算基数中扣除。

  (三)2021年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申报条件

  1.申请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被列入不良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

  2.获贷企业须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年收入在2亿元及以下,符合本市高精尖产业领域,且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

  3.申请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的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机构应是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北京设立的总部或分支机构,并独立开展业务。

  4.申请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的金融机构需根据自身情况设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良率上限,申请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的金融机构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良率不得超过自身设定的上限。

  (四)2021年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申请书(附件1)。

  2.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相关材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总公司及分公司汇总)纳税申报表(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复印件;

  (2)银行、担保、保险、知识产权专业机构等单独或组合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相关合同及放款凭证;

  (3)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材料;

  (4)申请机构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生不良或代偿、赔付等情况,对不良贷款采取的处置措施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良率未超过不良率上限的说明材料。

  3.担保或保险机构已购买再担保或再保险等分散风险产品协议书(如有需提供)。

  4.不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处置追偿后返还资金承诺函(附件2)。

  (五)2021年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支持资金申报要求

  1.纸质版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公章,无需每页盖章,封皮参考统一格式。

  2.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照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原件,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提交的相关材料仅用作当期当次评审使用,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