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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示安信信托及相关人士《纪律处分决定

时间:2022-07-20 11:13

  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在前期展业过程中,公司存在与部分第三方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框架合作协议》或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形式提供保底承诺的情形。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上述部分保底承诺出具的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2020年度,公司累计解除保底承诺函163.96亿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4.8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量保底承诺合计余额为752.76亿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6.4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因提供保底承诺等原因引发诉讼50起,涉诉本金184.91亿元。因公司提供上述保底承诺且涉及金额巨大、涉及协议或合同文件未查询到相关用印记录及审批流程、未能有效执行合同用印审批相关内部控制以避免相关违规情况的发生,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2020年内部控制均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涉案金额达到12.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首次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在达到披露标准时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事项,直至2019年11月16日、12月17日和2020年4月22日、4月30日、7月18日才分别予以披露。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涉案金额达到12.2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首次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在达到披露标准时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事项,直至2020年1月23日、7月18日才予以披露。2020年3月25日、4月3日,公司发生5起诉讼事项,涉诉金额约14.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8%,累计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直至2020年4月22日、7月18日才予以披露。2020年4月9日、4月21日,公司发生2起诉讼事项,涉诉金额约15.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8%,累计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直至2020年4月30日、5月15日才予以披露。2020年5月10日至7月8日,公司发生14起诉讼事项,涉诉金额约8.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公司发生6起诉讼事项,累计金额约36.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7%,已达到需通过临时公告披露的标准。但公司对相关诉讼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5月11日才予以披露。

  公司部分资产受限。其中,质押资产账面价值44亿元,冻结资产账面价值57亿元,受限资产合计达101.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8.6%和经审计净资产的132.63%。公司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披露主要资产被质押、冻结的情况,仅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称,报告期末,账面价值96.2亿元的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直至2020年5月15日,公司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自查资产质押冻结的情况。

  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1亿元。5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称,经自查发现,由于工作疏忽,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导致2018年度营业收入少计10.55亿元。5月15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后,公司对2018年年度报告予以更正并披露称,在2018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因公司错误地将印纪传媒股票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将相应-10.55亿元的公允价值变动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导致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少计10.55亿元,错误显示为-8.51亿元。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营业收入为2.05亿元,同时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增加10.55亿元。

  保底承诺仅余20.07亿元。

  作为风险化解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安信信托于2021年7月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3.75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0.13亿元。

  今年4月份,安信信托公告称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新股份方案的批复》,同意安信信托以募集新股份的方式变更注册资本。该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