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
中小股东应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时间:2022-05-12 23:54
ST中昌在上海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免去部分董事职务等议案。出席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5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38亿股,约占ST中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持有股份数约9987万股,占此次参会的有表决权股份的42%。
从投票结果来看,ST中昌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0个议案,有9个议案获得通过。而中小股东的高投票率及高同意率,是议案通过的重要原因。
“我持有中昌股票有一段时间了,虽然持股数不多,但也算是个小股东,要发挥好自己所有的一些权益。当看到这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时候,感觉是一个参与的机会,所以就来参加了会议。”ST中昌某中小股东郑瑾表示,“作为中小股民,也希望公司能变得更好。”
“此次股东大会的结果让我很吃惊,除了我以外,还有很多其他中小股东也积极参与了,说明关心中昌的中小股民还是很多的,也希望公司能够早日脱帽回归正常。现在股市跟之前大不相同了,对于上市公司的投资要坚持长线而非短期,要把投机变成投资,同时我们也要从股民变成股东。作为中小股东,应该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群策群力。”郑瑾说。
在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陈建勇看来,中小股东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基础是平等原则。“股东平等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处理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权益问题上,既要保持大股东积极参与的活力,又要注意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力,恶意侵害中小股东的实际权益,从而能达到实际意义上的平等。”
回到曙光股份案例中,虽然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在多个层面存在重大分歧,但在公司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等方面,双方仍然存在很多共识。如能摈弃分歧、化解矛盾,对于推动上市公司发展,将会产生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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