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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计划发行135亿中小银行专项债为5家城商行“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表示,中小银行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都在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但同时疫情等原因也对中小银行资产质量带来了影响,相应的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化解风险也会更为迫切。
在此背景下,多个省份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对省内中小银行资本金进行有效补充。
根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截至2021年10月,辽宁发行的中小银行专项债规模达到196亿元,在20个地区中位列第2,仅次于发行了257亿元该类专项债的河南省。而在2022年,辽宁省更是率先披露了135亿元的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计划。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辽宁省规模确实是相对比较大,主要是辽宁省的农商行、城商行等中小银行,以及农商行、农信社等其他农村中小机构,这些机构的资本缺口都比较大,所以总体发专项债规模比较大。”
周茂华告诉,这主要反映了部分区域的中小银行对外源性资本补充需求大;通过专项债补充部分资本,能提升银行抗风险与信贷能力,增强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复苏。
根据中国债券网信息,上一次有地区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是在2021年9月,至今已经过去了大半年。而2021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在二季度均有所下降,虽然在三、四季度回升,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需求仍然旺盛,为什么时隔半年都没有其他地区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
董希淼表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地方专项债,其发行的节奏安排各地都不同,地方政府会统筹考虑安排。
周茂华认为,监管部门鼓励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各中小银行根据自身及市场情况选择适宜资本补充工具,“选用哪种资本补充工具,不同经济情况的区域、银行,其选择存在差异。”
王蓬博指出,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和当地的具体条件相关,比如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市场化程度等等。“从长远考虑,还是要坚持机制体制的改革,从股权和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合理优化,接受政府专项债资本补充只能解决一时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