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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首套首付比例降至20% 土地竞买保证金
时间:2022-07-09 13:33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若干措施》共有六条23款,分别从实行购房和销售补贴政策、加快土地市场供给、优化房地产配套规划、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展库存去化渠道、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等6个方面制定相关措施。
居民购房成本将有所降低,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首付比例下降,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下降、利率下调,同时给予一定的购房奖补。
具体而言,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可按30%执行。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符合国家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分别给予不同等次的购房补贴。凭户口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补贴。
此外,房企资金压力将有所缓解。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下降;对出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贷款进行展期、续贷;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规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代征部门申请延期缴纳。
具体而言,商服、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为宗地起始价的30%,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均为6个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