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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静默期延长至1年,“公奔私”还香吗?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规定基金经理等主要投研人员在离职后1年内不得从事非公募基金投资管理等工作。业内人士认为,这或对基金经理“公奔私”产生影响,延长静默期到1年,基金经理在选择职业道路时会更加慎重,也可以杜绝利用短期市场关注度招揽资金等行为。
今年以来已有73家基金公司的110位基金经理离任,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其中,有3家基金公司离任的基金经理数量达到4名,也有4家公募旗下各有3名基金经理离任。
基金君也留意到,部分基金公司目前仅剩下一两名基金经理,比如益民基金在今年牛永涛离任后,现在只有赵若琼一名基金经理;凯石基金在今年张俊离任后,也只有付柏瑞、张明明两位基金经理。
当然,在这轮基金经理离任潮中,不乏一些明星基金经理“公奔私”的,比如兴证全球基金原副总经理董承非离职后加盟百亿私募睿郡资产,华安基金前投资总监崔莹离职后加盟上海勤辰私募基金,中欧基金原明星基金经理周应波离职后创立上海运舟私募基金。
业内人士认为,在新规实施以后,未来基金经理“公奔私”或会更审慎。
关晓敏表示,当前“公奔私”已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今年以来已有超过百名基金经理离职。之前“公奔私”可无缝衔接,对基金经理来说,基本不用付出什么成本,但这一《办法》的实施,基金经理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比如一年后的市场情况,一年后产品发行情况,一年后,是否还有当前的热度,所以在对“公奔私”这一决定会更为慎重。
“这一规定的实施也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缓这一现象的发生,对公募优秀的基金经理起到一定的约束力,稳定行业的发展。对行业来说,能促进公募基金行业的稳定和发展,对基民来说也能有更好的投资体验。”关晓敏称。
池云飞也表示,除了个人原因,“公奔私”还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所在公司文化、公司战略规划、公司考核机制、激励制度等因素有关。另外,今年特殊行情让部分基金经理的投资模式受到挑战而被动离开,私募行业的快速发展也让一些充满创业激情和向往更灵活管理机制的公募基金经理向往,从而主动奔私。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在诸多方面做出了加强公募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定,“公奔私”的情况大概率会迎来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