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非法集资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22-05-30 08:28
该团伙经合意后关闭该诈骗网站平台,并将网站平台数千万元集资款以资金或比特币方式进行分赃。该团伙骗取5197名被害人的投资款共计99850849.73元,扣除以利息、奖金等形式的返利63538491.52元,实际造成经济损失36312358.21元。经审理,以集资诈骗罪对该团伙成员分别判处11年6个月到12年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中亿国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启东设立中亿国星启东分公司,负责人为被告人施安某。中亿国星公司无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中亿国星启东分公司在未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门店讲课、组织聚会、口口相传等手段,以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咨询管理服务及委托协议》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经审计,自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中亿国星启东分公司吸收公众资金共计人民币10.43亿余元,造成损失计1.1亿余元。
10、许冬某、杨某集资诈骗案
被告人许冬某、杨某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承诺支付高额利息非法集资,夸大自身经济实力,虚构集资款用于金融投资以及扩大经营等事实,骗取34人从银行借贷的资金及现金,后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本息及给付承诺利息、购买汽车、房产等高消费、从事赌博活动等,至案发时共计造成人民币2055.676723万元不能归还。被告人许冬某另有集资诈骗499.9008万元不能归还。经审理,被告人许冬某、杨某均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12年6个月刑期,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