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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时间:2021-10-13 23:13

  索赔条件: 1.凡自2018年1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9年8月3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2.凡自2019年8月8日(含)至2019年12月26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9年12月26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索赔依据: 2019年12月26日,ST华鼎(601113)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索赔材料:1.ST华鼎(601113)交易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清单涵盖区间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打印至2020年9月30日,具体可在上海公义 之星指导下准备。对账单必须包括的信息有:对账区间、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Ps:如果对账单有已有姓名及完整的身份证号码,请不用准备第2份资料。

  2.证券开户办理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Ps:如果没有现成格式,请在A4纸上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帐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