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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境内个人参与股权激励计划,个人股权
1:无住所个人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如何确定所得来源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规定:“一、关于所得来源地(二)关于数月奖金以及股权激励所得来源地的规定。无住所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对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方法为: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乘以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与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之比。无住所个人一个月内取得的境内外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所得的,应当先分别按照本公告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来源于境内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收入额。......本公告所称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权奖励以及其他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者补贴。......六、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非居民个人2019年1月1日后取得所得,按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以依法申请办理退税。”
2:如何办理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注销手续
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提交申请后,经外汇局依据有关制度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手续,完成股权激励计划外汇注销登记。
一、股权激励计划外汇注销登记主要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
[2007]1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7号)
二、办理流程:
1.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外汇局提交申请;
2.外汇局依据有关制度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手续。
三、审核材料
1.书面申请(注明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原因)。
2.原《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
3.与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相关的真实性证明材料。
4.前述材料内容不一致或不能说明交易真实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四、审核原则
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事项符合真实性原则。
五、审核要素
1.《境内个人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已缴销。
2.境内专用账户已销户。
3.提交材料完整齐全。
六、授权范围
分局自行办理或授权辖内分支机构办理。
七、注意事项
1.因股权激励计划到期或因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外证券市场退市、境内公司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境内代理机构应在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注销手续。
2.境内代理机构凭注销登记凭证办理后续账户清理及资金汇兑事宜。
3:股权激励前提条件及哪些人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前提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
1、上市公司的董事,但是独立董事除外;
2、高级管理人员,但公司监事除外;
3、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因此,除激励对象的负面清单中禁止作为激励对象的高管及员工外,原则上上市公司的员工均可以作为激励对象,只要上市公司认为该员工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员工。
备注:激励对象可以是外国人,但必须在境内工作。
三、不得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人员
1、独立董事;
2、监事;
3、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4、最近12个月内被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6、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当然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也不可能再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高管的,作为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该条可以忽略)。
4: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采用股权激励方式给员工奖励么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 卫新律师
外商投资企业同内资企业一样,都希望留住那些积极进取、努力工作的员工,为此,他们可能会给予这类员工较高的薪金和较好的福利。除此以外,很多内资企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制定了符合公司需要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以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的方式奖励员工,树立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以求公司长远的发展。
我国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如并购导致的持股)中国自然人不能够直接持有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份。换句话说,外商投资企业不可能像内资企业那样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但是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作为标的奖励给员工。
所以,对文章题目的回答应当是: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以公司本身的股份激励员工,但是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激励员工。
但是,显而易见的是,这个计划不可能用上文的一句话解决掉。我们所讲的外商投资企业对员工的奖励,从管理层面来看,实际上是由外商投资企业的母公司发起的对中国境内分支机构的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可能性并不代表可行性,要真正实现这种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就必须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审视自身。
首先,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必须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票。母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既可以是直接控股关系,也可以是某种实际控制关系。而且母公司必须是上市公司,这点有明文规定,所以对于母公司还未上市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如果要采纳这种股权激励方式,必须在母公司有上市可能的前提下、制定远期股权激励计划。
再者,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员工激励计划。作为员工股权激励的发起者和受益者,外商投资企业是该计划的境内代理机构,另一方面也是办理各种申请的主体,当然担当着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责任。外商投资企业在制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时,要对采用的激励类型、权益数量、奖励方式、行权方式、股权处理等进行详细规制,否则可能影响后续外汇方面事宜。
第三,外商投资企业制定此类计划,必须同母公司取得一致。作为上市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其进行股权激励必须对外公告。所以,没有母公司的配合,这类计划根本无法实现。
然而,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其员工来说,能够以境外母公司的股份进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还不够,要真正将这种激励变为现实利益可能才是他们真正的关注点。员工觉得利益实现了才会更加努力,企业也会觉得长时间的工作没有白费。
中国外汇管理局于2012年初颁布的《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7号文”),对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外汇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仔细分析7号文之后,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此类股权激励计划不受限于境内居民5万美金的购汇限额,可以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激励人数等申请购汇售汇。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境外上市母公司的代理机构(双方以委托书的形式确立委托关系),在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证,然后持登记证到银行申请专门的外汇账户。
2、个人储蓄账户和公司专门外汇账户之间可以自由划转。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外管局可以批准开户银行将员工出售境外上市企业股票的收益、分红等收入直接从外汇账户转入个人储蓄账户。这样,外商投资企业的员工就可以顺利实现自己的利益,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的真正目的。
从某种角度来讲,对此类股权激励的外汇管制是比较松的,这为外商投资企业员工激励开启了新的实践操作之路。根据我们为客户制定此类股权激励的经验来看,我们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制定尽量完善的股权激励计划,这关系到以后的外汇额度以及购汇售汇得到批准的难度。
另外,未上市境外母公司的股份不适用于该计划,所以并非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采用该方式进行股权激励,除非能够采用远期协议的方式,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时间安排在境外母公司上市以后,在此提醒希望采取该方式的外商投资企业注意。
5:员工股权激励方案细则
内容来自用户:A陳688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总则
1、根据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发展,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
2、截至2016年12月30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创始股东(黄万金、庄玲)总份额3000股,10000元/股。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200股。后续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增加份额。
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6年12月25日股东会通过,于2017年1月1日颁布并实施。
正文
一、关于股权激励的原则
1、员工入股后与公司股东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2、股权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不参与公司股东会,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
3、在工商登记中,并不进行注册资本和股东的变更登记,股权激励不影响股东结构改变,不影响公司注册资本改变。
二、关于激励对象的范围
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
2、部门经理以及业务、技术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
3、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四、关于激励股权的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
6:小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最新)
内容来自用户:李成栋
很多时候我们总觉得自己企业小,不适合采用股权激励,其实股权激励只是一种手段和工具,他帮助你选择优秀的,和你一起共进的人把公司做大。最好的方式建议借用第三方的力量去做,效果会比较好。这是一篇小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以供参考。
XXXX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一、目的
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本公司决定推行股权激励制度。
二、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公司大股东转让总股份(XX、XX、XX)的20%用作股权激励。其中预留10%作为未来引进人才的激励。[将用作股权激励的20%视为200股]
三、公司成立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大股东2人、激励对象代表2人(由被激励对象选出)、普通员工1人。监事会有权查验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激励对象能知晓公司财务状况。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监事会负责公布公司每个季度的财务状况。
四、激励对象及其享有的股份个量
4.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
4.2、部门经理以及业务、技术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
暂定名单如下:
姓名|部门|岗位|股份个量(95)|
XXX|XX事业部|市场部经理|10|
XXX|XX事业部|XX部经理|5|
XXX|XX部|XX|10|<7.1.2 激励对象在公司激励岗位服务第二年,年终股份分红金额兑现80%,20%记入激励对象权益金额账户,未兑现的权益按每年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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