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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非主营业务

时间:2021-08-25 08:33

  非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吗

  同业竞争,是指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或近似的主营业务,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造成利益冲突。
认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时,应考虑发行人在业务、技术、工艺、原材料、产品、供应商、购买商、市场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和影响,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关键是看是否构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发行人存在同业不可以申请上市。发行上市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如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应规范解决后方可申报上市。
一般来讲,避免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主体范围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于股权高度分散的,也应避免与主要股东或其近亲属构成同业竞争。
同时,对以下几类主体或情形也应保持高度关注:
(1)直接持有5%股份以上股东及该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两者控制的企业;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控股但能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拥有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或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应当进行整合,纳入上市主体;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旁系亲属拥有的与发行人相同、相似业务或产业链上下游业务,要从资产的来源、渠道的重合性等因素分析判断,鉴于中国的家族文化特点,该业务鼓励纳入上市主体,不纳入的要做好尽职调查并做充分论证。

  上市公司子公司与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业态相同,算不算同业竞争

  道理很简单。打个比方说有一家上市公司是卖电视机的。如果这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又新设立一家和上市公司并列(兄弟公司)的新公司,也是卖电视机的。那你认为,假设这两家都是卖电视机的子公司在原材料采购、销售等各个环节产生了冲突怎么,抢客户怎么从控股股东的角度是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呢,还是维护另一家公司的利益呢以前很多情况下,控股股东往往偏向于新公司,为什么因为新公司的利益100%都是控股股东的,而上市公司的利益是和其他股东(包括股市投资者)分享的。所以,为了保护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法律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企业不得从事与上市公司有同业竞争的业务,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你要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那就要一心一意扶持上市公司的业务。不能另立山头。

  拟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不控股)业务一致,是否属同业竞争

  当然属于了,这种一般是收购重组的子公司吧

  如何解决上市企业同业竞争问题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1)相关联企业改变经营业务范围;(2)通过变更合同主体,由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承担各自所经营的全部业务,保证顺利上市;(3)收购、委托经营等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拟上市创业企业,但不得运用首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来收购; (4)竞争方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拟上市创业企业放弃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6)拟上市创业企业与竞争方股东协议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竞争方股东作出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7)拟上市创业企业应在有关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规定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8)在申请发行上市前,需取得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方面的有效承诺。 当然,中国证监会和各交易所为保护小股东利益,均提出要对同业竞争行为严加审查。但有这类问题,也并非不能上市。关键是要认真研究、通盘考虑,按市场价定价,不发生利润转移,方可进行申请交易豁免。

  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是怎样定出来的

  总股本在准备上市材料的时候就定下了,一般按上市部分的资产折算,每股发行价1元,股价多少按市场供求定

  我国经营领域单一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经营领域单一的上市公司很多,分为两大类主要有:
1、央企、大型国企类,比如石油、煤炭、电力、钢铁、电信、金融、化工、汽车制造,像中国石油、工商银行、宝钢集团等不胜枚举。
2、民营企业类,集中于科技、家电、新材料等行业,比如美的电器、用友网络、360、老板电器等。